我爸妈1996年离婚了,他又找个女的,这女的骗了他一套房子,后来他们离婚了。现在我爸名下有两套房子,那女的知道了,又来找我爸,想和我爸过,为表诚意还说要签个协议:“她曾骗去的那套房子有我爸一半。”我爸看那个被骗去的房子能回来一半,就想再和她过,但不登记。1.他们签订的那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被骗去的房子有我爸一半吗?2.以后我爸名下的两套房子有那女人一半吗?
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房产所有权必须实行登记公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他们不去房管局登记上你父亲的名字并在上面注明有你父亲的一半份额,他们签订的那个协议就没有法律效力。 同理,你爸名下的两套房子没有那女人的一半。
2010-06-16 11:07:01
你好! 1、你父亲名下的房子女方无权分割。 2、他们签订协议有效,但是房屋产权公示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建议让你父亲和女方共同的房屋管理处做更名登记,将你父亲的名字加上。
2010-06-16 13:41:26
你好,首先,你父亲名下的房子,女方无权分割。 你父亲与那女人签订协议有效,但是房屋产权公示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建议让你父亲和女方共同的房屋管理处做更名登记,将你父亲的名字加上。
2010-06-16 17: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