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死亡,请问其子女或配偶有偿还债款的义务吗?
你好! 1、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有义务偿还。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子女要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还款,如果没有继承财产或者放弃继承的就不用还债。
2010-06-16 12:51:56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有义务偿还。子女没有继承财产的就不用还债,如果子女继承了债务人的财产,其应当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返还债务。
2010-06-16 17:07:16
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配偶有义务偿还; 个人债务的话,用其遗产偿还,子女或配偶无义务代为偿还;但若继承遗产,则同样要承担债务。
2010-06-22 10: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