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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劳动争议案件诉权的请教?

咨询者 : super8307 - 福建     时间 : 2010-06-16 15:12:59    状态 : 已解决



请教内容:已经通过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在有新的证据证明其工资标准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可以在下列情形下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实际工资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追付工资(不考虑时效,仅考虑诉权;不考虑诉讼前置程序): 1、新的证据形成于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出的给付之诉的判决生效后、劳动者在新的证据形成后起诉的; 2、新的证据形成于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出的给付之诉案件一审作出后,二审审理期间并且劳动者在新的证据形成后、劳动者在二审判决生效后起诉的; 3、新的证据形成于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出的给付之诉案件一审作出后,二审审理期间并且劳动者在新的证据形成后、二审判决作出前起诉的。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可以上诉。

2010-06-16 15:05:05

席公民   [北京]    13901014007

首先要搞清楚,此“新证据”为何在原一审或者仲裁期间没有出现呢?既然是能够证明劳动者原来工资标准的证据,那就说明该证据是原来就“形成”了,只是劳动者没有掌握而已。

2010-06-16 17:35:32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上诉。

2010-06-16 20:40:07

吴京京   [北京]    13581873719

上诉。

2010-06-17 09:35:05

肖劲   [湖南]    13788886586

可以上诉。

2010-06-17 09: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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