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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否该负责任?

咨询者 : lanlei - 北京     时间 : 2008-12-10 14:32:59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12月1号收购了一个厂子的设备,手续和钱都已同原厂子的负责人交接清楚了,可是就在我准备把厂子全部设备拉出去时,有人阻拦不许动这些设备,说是原来的负责人有欠他们的钱,是以设备做的抵押,这些人说要拉设备可以,让我先偿还欠款。我根本不知道怎么有这欠款的事,再说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想问,是应该和我没有关系吧?这些人也是无权阻拦吧“?我有责任吗”?我购买的设备我可以拉走吗“?

  最佳答案

王立光律师   [北京]    13581609329

如果这些设备上确实未设定抵押,你可以将此设备拉走。合伙企业所签债务应由两个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你已经收购了设备,而且支付了价款,并接收了设备。该设备的物权已经属于你。

2008-12-10 14:57:23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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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一下,我收购的厂子的是有两个负责人,他们是合伙经营,给我办理交接手续也是他们两人共同的签字,但是那个阻拦我的人拿的欠条我看了,是原厂负责人的其中之一写的欠条。

2008-12-10 14: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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