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十二月合同期满,直至今年四月份公司才与我续签合约,合同期从今年的一月起,而五月底又提早一月书面通知六月与我终止合约,请问公司如此做法是否属违法解约?一至四月是否能要求双倍赔偿?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公司以此种理由解除你,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2012-07-12 12:25:48
属于违法,如果期间没有被倒签署的话,可以要求三个月的双倍工资 属于违法解约 本律师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广州杨律师 13719040564 QQ:532187968
2012-07-13 15: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