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我是否该负责任?

咨询者 : lanlei - 广东     时间 : 2008-12-10 14:49:34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12月1号收购了一个厂子的设备,手续和钱都已同原厂子的负责人交接清楚了,可是就在我准备把厂子全部设备拉出去时,有人阻拦不许动这些设备,说是原来的负责人有欠他们的钱,是以设备做的抵押,这些人说要拉设备可以,让我先偿还欠款。我根本不知道怎么有这欠款的事,再说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想问,是应该和我没有关系吧?这些人也是无权阻拦吧“?我有责任吗”?我购买的设备我可以拉走吗“? 说明一下,我收购的厂子的是有两个负责人,他们是合伙经营,给我办理交接手续也是他们两人共同的签字,但是那个阻拦我的人拿的欠条我看了,是原厂负责人的其中之一写的欠条。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谢灿荣   [广东]    13902840371

你支付了价款,取得了这些设备,你是属于善意的第三人,你有权取得这些设备,阻拦你的人应当向欠款人追讨,而不应向你追讨.

2008-12-10 16:21:18

  []   

1、你可以到工商局查一下,看看是否已经将这些设备抵押登记了; 2、你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高告对方侵权,同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2008-12-10 16:25:08

任建忠   [北京]    13020013563

你可以拉走这些设备,至于和原来场子的事,由他提供抵押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没有直接阻止你的权利的。

2008-12-10 16:24:38

  []   

如果它们之间的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就不能对抗你作为善意第三人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如果厂子的债权人阻止你拉设备,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停止侵权,如果给你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为了生效判决的履行,你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2008-12-14 17:20:08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