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个问题我在一年前和我老婆签了离婚协议书我们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现在一年后她到法院诉讼我要求法院判决我们离婚请问我不同意请问法院会马上判决我们离婚吗、
你好,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经调解不成,可以判决双方离婚。婚姻法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对小孩抚养费问题,根据规定,一方抚养小孩,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10-06-17 11:39:07
你好! 如果不存在法定情形,一方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是不会判离婚的。无论你们双方是如何约定的,孩子的抚养费,任何一方都应当承担,即使约定一方承担另一方仍然对孩子承担抚养义务。 《婚姻法》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10-06-17 12: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