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就是25年前丈夫从信用社贷的款,20多年后不经过妻子同意,把贷款人的姓名换成妻子的,信用社也同意了,妻子有义务还吗? 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用妻子的身份证该的名字,信用社是不是违背了妻子的知情权?
你好! 在妻子没有签字认可的情况下,信用社和丈夫无权这样做。妻子可以起诉信用社,主张合同无效。
2010-06-17 12:12:15
一、如果25年前你们就是夫妻,这笔贷款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还。 二、就是换成妻子的名字,也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还。
2010-06-17 12:13:12
不还。
2010-06-17 13:29:25
您好,只要贷款用于你们的生活,你们夫妻都有义务偿还贷款的。
2010-06-17 13:41:12
关键此贷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变更何人的名字没有什么区别。
2010-06-17 16:21:28
你好,首先,信用社在妻子没有签字认可的情况下行使上述行为,该合同应当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是你们夫妻承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按照规定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010-06-17 16: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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