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新近结交了一个女孩,来往三月左右,他们都已完全成年。儿子告诉我女孩怀孕一个月了,算是意外有孕。儿子以为他们之间还不具备结婚的感情和其他,我也认同,毕竟相交的时间不长,双方还没有结婚的感情基础。可是女孩不愿做掉小孩,这样的情况倒使我们家显得为难了。请问,遇见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寻求法律上的帮助么?如果女孩坚持不做人流,我们该如何解决? 谢谢了!
女孩有决定权,其他人没有,法律也没有规定可以强制别人做流产手术。只要孩子是你儿子的,你儿子就要承担责任。
2012-07-13 09:31:39
女方有生育或不生育的权利,可协商解决。
2012-07-13 10:46:23
做人流与否只能是女孩自己决定,任何人不能强制,只能与女孩协商解决。 建议您的儿子和您家最好承担自己的责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2012-07-13 10:47:29
您好!建议你们协商解决,如果女孩不同意人流,你们是不能强制要求的。可以对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或者作出适当的补偿等,法律上没有对人工流产作出相关规定,但是人身权是不容侵犯的。
2012-07-13 11:01:43
未婚生育是违反《计划生育法》的 ,你们可以做女孩的工作。
2012-07-13 11:35:07
应当支付抚养费
2012-07-13 16: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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