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老公于2009年结婚,结婚时,他有一个8岁的儿子,抚养权在我老公。结婚后,政策内又生育一个儿子,现年3岁。结婚后买得住房一套,价值53万,银行贷款25万,借款13万,都是由女方借的。请问,离婚时,我能够拥有我自己亲生儿子的抚养权吗?因为我老公是铁路流动工程,对孩子的生长不好,我还能拥有房子的产权吗?因为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房产该如何分配?外债如何分配?他有我和他一起生的儿子的抚养义务吗?同时,我还有他与她前妻生的儿子的抚养义务吗?
1、如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一般按以下办法判决:孩子未满两周岁随母亲抚养为原则。满两周岁据双方实际条件以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满十周岁应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 2、财产可协商,不能协商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分。婚前个人债务个人负担,婚后债务共同负担。 3、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2-07-14 2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