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今年2月15号进了一工厂说了是三个月的试用期,可是到了3月1号工厂给我换了一工种,在6月1号的时候跟我签了一份为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012年6月1号起到2013年5月30号。就是今天工厂对我说我的试用期要六个月,也就是要到九月份才给我转正,我想问下劳动法是不是这样的,。
您好: 劳动法规定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并且在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012-07-16 21:42:3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