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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病患都解除劳动全同补偿如何算?

咨询者 : fa378262 - 上海     时间 : 2012-07-18 11:58:01    状态 : 已解决



请输入需要咨询的内容!你好!我一亲戚2007年度到2010年12月都在上海一企业工作,突然在2012年12月底发生精神疾病,公司要求家属前往,我们办好病假手续后反回四川老家进行治疗,最先怀疑是忧郁症,后查出患精神分裂证,六个月后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了6个月的医疗补偿金。我想问一下,他这种特殊疾病是不是还应该有点其它补偿和医疗期没给够之说,还有就是公司是不是还应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呐?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因为在职工生病期间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支付双倍的补偿金,即12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2012-07-17 21: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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