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违纪被公司辞退,在辞退时与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公司没有给我开离职证明,还有部分工资没有结清.公司老板当时口头承诺,在公司发薪日打款至工资卡上. 但现已经过了该公司的发薪日期,公司以我未办理离职手续为由拒绝清算工资. 我该如何证明我办理过离职手续? 如果老板以此为由,我该如何索要剩余工资? 请律师大人为我想个办法,向黑老板要回我的血汗.
未办理离职手续不是他拒付工资的正当理由,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2008-12-10 20: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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