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结婚10多年后,因为感情不和现在分居,女方把婚后的2人财产全部拿走, 房子的地皮是女方的,但是婚后二人在这块地皮上建筑的房子,房子的户主写的是女方的名字,现在女方把房子的户主改成自己的母亲的名字,然后让自己的母亲把房子卖掉,把男方赶出去, 女方把钱财拿走是有证据的可以再银行查到,房子是婚后二人共同建造的也有证据,请问男方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力,现在还没离婚但是分居好几年了,请问是尽快离婚还是让法院处理呢,还有就是男方能要回房子或者钱吗,会怎么判呢谢谢,回答者请慎重,我不想看见你瞎写的,或者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