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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迁?

咨询者 : fa378856 - 山东     时间 : 2012-07-19 18:14:48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山东烟台高新区的一名教师。我校与1994年盖了一批教师家属房,因为盖房时学校没有钱,号召老师自己投资买,我当时花了三万多元在学校买了三间平房,比当时在周边建房需要的钱还要多,但因为房屋建在学校内,学校规定,房子的地皮归学校所有,不能卖给其他行业的人。我们有永久的居住权,可以留给子女。而且当时我们所属的解甲庄政府还在镇上公示,是当年为老师办的实事。现在划分新区了,学校需要扩建,要拆我们的房子,说我们当时和学校签的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不给我们进行房屋评估,说房子的地皮是学校的,不能按照高新区对于农村住房的拆迁补偿办法进行拆迁,而且只肯给我们当时的房价,我们应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北京]    13910524458

学校的政策不合法,你们可以依法起诉维权要求依法进行补偿。具体可以与我们联系。 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将依法给您全面和详细解答。精干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专业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中恒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2012-07-19 22:24:19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应该到法院起诉要求依法赔偿。法院会维护你的合法权利的。

2012-07-19 22: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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