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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继承?

咨询者 : fa378947 - 河北     时间 : 2012-07-19 22:20:00    状态 : 已解决



97年 我奶奶去世的时候说把房子留给我父亲,但是没有遗书。 03年的时候我爷爷再婚,此时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我奶奶的名字。 我爷爷三年前去世,留下了遗嘱但是没有进行公证。 我爷爷的遗嘱上有写把房子的部分分给他后来娶的这个老太太 一直到现在 我家房产证上的名字依旧是我奶奶的名字 我就想问一下,1、我的这个后奶奶,有没有权利继承房产? 2、如果可以继承 那么她最多能占取的比例是多少? 3、我爷爷的这份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应? 我的看法是:按道理说,我们家的这个房子属于我爷爷和这个后奶奶的婚前财产,她是没有权利分得该房子一分一厘的,这种想法是否正确? 谢谢您的解答。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口头遗嘱也是生效的,你的后奶奶是无权继承的,由你父亲依法享有继承权。

2012-07-19 22:25:18

王双春   [河北]    13513216561

婚前财产有权利继承。

2012-07-20 06:48:51

闫建秋   [河北]    18932918019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2012-07-20 09:35:36

张煜   [河南]    15537132712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2012-07-20 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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