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7月4日,我向别人借钱2000元,之后8\\9月各还1000元,由于当时和借钱人合伙做生意 ,借钱人说,借条撕了,我们就没在多问,可是现在借钱人向法院起诉我们以各种理由不还他的2000元钱.我们当时都有记帐的,07年给他看账单,他和他儿子来的,当时看完也没有提出 异议,可是现在 把我们告了,我们该怎么办啊?
你们已经还了对方的欠款,他们是无权起诉的,你可以试图进行录音证明已经还款了,法院是不会判决他们胜诉的,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18 12:45:04
本案对你不利.是否还款,需要你方提供证据证明。 建议你一方面审查对方提供的证据,看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另一方面你需要收集你已经还款的证据。
2010-06-18 13: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