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出租屋内,我被人打伤,主要是脸上。眼角和鼻子,但没有造成骨折,因为当时对方打了我的头和胸 我都做了CT所幸都没打坏,我没还手,当时我报了警,对方就想跑,我拽住了他直到警察来,后来我到派出所做了笔录,等到派出所处理的时候,对方诬陷我,说我把他的手指头扭伤,当时他的笔录是说他没打我,就只是推搡撕扯,现在他承认打我了,派出所要他拿诊断书,然后处理,但现在他老也不拿,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讨回公道,我养病还请了7天假,我有诊断书,还有他诬陷我把他的手指扭伤成立吗?当时有一个在场的是他一伙的,但没动手,哪位律师能帮助我解答一下,十分感谢
你好!如果对方给你造成损失,你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你的相应损失。对方诬陷你把他的手指扭伤不成立。其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
2010-06-18 18:11:25
你好! 对方说你把他的手指扭断要提供证据,没有证据的情况是不会成立的。如果你的伤构成轻伤以上,则对方构成犯罪。你可以起诉要求他赔偿你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2010-06-18 18:24:23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对方说你把他的手指扭伤应由对方举证。律师收费与聘请的律师及律师执业地标准不一样,可与律师协商。
2010-06-18 20:05:06
根据伤情鉴定为轻伤的情况下,应该追究对方的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同时承担你的民事赔偿责任.可以聘请律师代理,费用与律师协商确定.
2010-06-21 15: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