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计生问题 二胎政策?

咨询者 : fa379331 - 河南     时间 : 2012-07-25 07:27:18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计生方面的问题,我是独生子(非农户口),我老婆(农业户口)有一哥哥,但她哥哥的户口多年前转到了一个亲戚家(非农户口),我现在有一儿子一岁多,想再要二胎,不知能否享受双独生子女可以生二胎的政策?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丁光华   [河南]    13137357799

你好,可以到当地的计生办询问具体的规定

2012-07-22 07:32:29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十八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家庭又确有困难的; (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 户籍原在城镇,后转入农村或农村居民被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因依法结婚从城镇转入农村的除外。

2012-07-22 15:04:3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