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感情不和于2008年6月份向法院提出过离婚诉讼,当时因为孩子小家人和法院的调节我撤回离婚诉讼,能以上次为证据再次提出离婚诉讼,法院能判离婚吗?
可以起诉,但无法确定是否可以判离婚
2012-07-22 05:14:45
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2012-07-22 06:07:4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