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时候,堂叔的子女和我弟弟一起玩(堂妹9岁,堂弟3岁,弟弟8岁),在玩的过程中,有异物进入堂弟的眼睛,堂妹认定说是我弟弟弄的,后来在动手术的时候,我母亲陪同一起去,动完手术问他们索取眼睛里面有什么异物,他们却说医生已经丢了,出于人道主义,我们还是支付了一半的医药费。前几年的时候,问堂弟的眼睛一直都是说挺好的,但是就是在近两年,堂弟一直都是玩电脑和看电视,现在他们又来说,堂弟的那只受伤的眼睛看不见了,意思又要我们承担责任,请问这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补充说明:眼睛在医治的时候,他们不放心我们请的医生,是他们自己请的医生,而后也说眼睛已经医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