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结婚七年,我现在想离婚。离婚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丈夫不误正业,没有任何经济收入. 2. 丈夫在外面找了女人,勾三搭四。 3. 丈夫很少管孩子的教育。无能力抚养和教育孩子。 4. 丈夫坐过半年牢,进过派出所. 现在离婚我主要要咨询一下房产和孩子的问题。 1.房产。2008年,我婆婆(丈夫的妈妈)申请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无能力购买.我妈妈(丈夫的岳母)见我们可怜,好不容易申请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又没钱付首付,就借给我丈夫四万元钱(有借条凭证)付了首付,其间是我们夫妻俩每个月还的房贷。现在要离婚了,房产怎么判?房子是用我婆婆的名字申请的。 2.孩子。孩子今年七岁了,如果我想把孩子判给我带,我们胜算的把握有多大?应该怎么打这场官司。谢谢,非常感谢!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套经济适用房归你婆婆所有,但该房屋首付款应当退还给你妈,也可以加上利息。 2、房贷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有你们分割。 3、孩子抚养权你们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你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孩子抚养权归你,你丈夫支付抚养费。关于首付款,要看借条的内容。
2010-06-19 13:48:47
你好! 1、首先应当明确经济适用房是你婆婆的,离婚时你分割不到。 2、你丈夫向你妈妈借款4万元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可以要求你丈夫偿还2万元。 3、房贷应当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房屋产权是你婆婆的,也就是说你们还得房贷是替你婆婆还的,因此你离婚时无权让你丈夫将属于你的房贷返还给你,只能另行起诉你婆婆。 4、法官会考虑哪一方抚养对孩子更有利,按照你描述的呢丈夫的情况孩子的抚养权应当判给你。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北京铭滔律师所合伙人 郭军律师
2010-06-19 14:07:41
您好,房产权应该是你婆婆的。但是她有债务4万和你们的还贷款,应该给付债权人。孩子有你抚养,你的丈夫给子女每个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诉讼解决。
2010-06-19 17: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