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离婚的前夫带着硫酸到我工作单位相威胁两次 ,我报警了,警方把他带去做了笔录并证实了携带的是浓硫酸,就让他写了保证书, 没做其它的任何处分和处罚在没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将其放了。后过了4天 ,他就用强硫酸将我毁容了。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公安在对这件事件的处理上有过错吗?个人携带硫酸是不是应该有相应的处理?我现在是负债累累,体无完肤,凶手又畏罪自杀了,在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 ,我想到了要找公安讨要说法,希望各位有正义感的律师能为我指点迷津!!!
看了你的提问,我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非常同情你的遭遇! 我丢下所有事情,查找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于下: 1、 你的前夫携带浓硫酸到你工作单位威胁你,你报案,公安机关作了笔录证实了携带的是浓硫酸。按照《刑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你的丈夫是预备犯。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正在预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你的前夫携带浓硫酸威胁你,其行为属于严重刑事犯罪行为,没有引起公安机关的严重注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严重后果发生,而是让他写份保证书就放了,处置明显不当。四天后,你前夫用浓硫酸将你毁容,公安机关负有处置不当的一定责任。 3、 建议你的亲属找当地媒体公布案情,引起社会的广泛同情,依靠大众的爱心,帮助你度过艰难时期。希望你正确对待,祝你早日康复! 江西甘雨律师事务所 张雪术律师
2008-12-11 15:41:07
1.携带硫酸进入公共场所并扬言威胁,其行为已经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安机关对其处罚过轻。 2.你的经济损失可以要求用死者的遗产来偿还。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2008-12-11 14: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