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教师,周二上班时,搭班的老师和我说她昨天到家后发现包里的项链没有了。但是她说不可能是路上被偷,不可能自己弄丢,肯定是被偷了。。她报了案,当着园长和警察的面,说没有证据,但就是认为我偷的可能性最大,并且她说,她把事情告诉她的亲戚同事好朋友,她们都认为是我偷了项链。她向同事说她有了证据是谁偷的。现在这件事学校里传的沸沸扬扬,我认为失主已经侵犯了我的名誉权,不知可否采取法律途径解决,要求公开道歉。
属于侵权行为。因为该老师已经将该事情向社会作出一定范围的传播,是你的社会评价降低,并给你造成精神痛苦。在没有证据证明你存在偷盗行为的情况下,该老师已经侵犯你的名誉权,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你可以通过诉讼维权,但须足够证据。解答供参考。
2012-07-23 16:25:38
对方的行为侵害了你的名誉权,降低了你的社会评价,给你的身体、工作和生活造成了较重的影响,你可以依法委托律师收集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012-07-23 19: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