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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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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咨询?

咨询者 : fa379978 - 天津     时间 : 2012-07-23 21:51:39    状态 : 已解决



我姐家女儿与一个男孩结婚,由于当时男方年龄21,没有办理手续,但是,在农村举办了婚礼宴席。婚后,女方把自己的私房钱6万给家里开支用了。半年后,感情不和,女方怀孕4个月,女方做了引产,现在男方起诉要回彩礼钱,请问律师:1女方应该退回彩礼吗?2,女方的私房钱能要求男方偿还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郭倩   [天津]    18602290138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012-07-24 09:24:38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承担败诉后果

2012-07-24 13:10:00

窦岩   [天津]    13820288126

建议您委托律师为您代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需要更详尽的解答可以电话联系我,咨询电话:一三八二零二八八一二六

2012-07-25 10:19:41

刘潮生   [广东]    13690028638

可协商、调解解决。

2012-07-25 12:31:26

张鹏   [天津]    15122222041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要求返还彩礼。2.女方已经花完的钱,购买的东西可主张归女方所有,如日常开支花的,很难支持男方偿还

2012-07-25 15: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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