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一位新疆的离休干部,在河南洛阳老家有一宅基地,1994年给他发了一份宅基地使用证,现在在老宅基地上盖了住房,我父亲想回老家居住,宅基地使用证不慎丢失,请问他的宅基地使用证,是哪一级政府颁发,现在可以补办吗?他的住宅我们子女可以继承吗?如何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的变更?怎样做公证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谢谢您!
可以到当地的政府部门查询并询问具体的规定
2012-07-25 06:19:42
2012-07-25 16: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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