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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十六岁的女孩被强奸”?

咨询者 : fa123136 - 浙江     时间 : 2010-06-20 09:39:47    状态 : 已解决



我向咨询一下,事情已经过去两年零3个月了,由于被害人当时受到了恐吓,至今才透露了事情的本身。 我们曾向当地警方报过案,我只有被害人的口述,和犯罪嫌疑人的电话,没有其他证据了。由于无法取证,警方也没给我们立案。如果不能告他,那岂不是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 让被害人蒙受不白之冤?天理何在?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女孩受害,到现在才有所醒悟,是有些冤枉。不过刑事案件立案的最大特点就是要及时,公安机关好取证等,否则错过时机,给破案带来麻烦。刑事案件要讲证据的,不能只是口头陈述。要明白这一点。再催一催公安机关吧,要求尽量给帮忙处理。

2010-06-20 09:26:30

王同林   [北京]    13810524592

向检察院控告。

2010-06-20 09:59:22

周廷峰   [河北]    13931919283

控告是需要必要的证据的,你现在的情况作为公安机关,应当找被控告人核实,对于不去核实是属于行政不作为,你可以找公安的法制科或检察院督促他们调查。但最后是不是一定会有结果,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010-06-20 10:23:48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可以让公安机关找到被控告人核实情况,不核实情况是违法的,你们可以找公安机关催促跟进或者找检查院申诉。尤其是强奸案件,当时取证是很重要的。事情已经过了两年,取证上非常困难了。但是公安机关应当找被控告人调查核实情况。

2010-06-20 10:56:52

吴京京   [北京]    13581873719

没证据就没办法。

2010-06-20 10:59:51

席公民   [北京]    13901014007

强奸案侦破的时间性很重要,时间长了主要证据会灭失。所以如果没有保留其他证据,确实很难立案。受害人及时报案非常重要。

2010-06-20 11: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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