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四川一位78岁老头。我家所在地被拆迁,所补偿的钱我家是按四子女及我跟老伴五份平分,儿女所得他们各自自由安排,但我跟老伴的一份被老大存入自己名下保管。其后,我跟老伴多次交谈希望更户无果,我有权把我们夫妻共同款的一半更名我个人名下自由支配吗?请问通过什么途径最有效?
可以,最好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2012-07-26 14:50:39
双方协商一下,详情请电话咨询
2012-07-26 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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