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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遭前夫入室破坏财产及拿走贵重物品,已经报案?

咨询者 : fa123260 - 广东     时间 : 2010-06-21 15:46:39    状态 : 已解决



离婚已经三个月,因为前夫另有新欢、大家好聚好散。然后,大概他们过的不好,然后又回头找我,我严厉拒绝了。    离婚后我离开了家乡,到了另一个城市自己从头开始。星期五下午我就到另一个地方去玩了,然后昨天早晨他妈给我打电话说,叫我马上回去,说我现在租房的地方已经被他撬开门,把东西都砸了(他有打电话我没有接,然后不知道他通过什么方式找到我的),然后他把东西砸完后,又回老家了。回家后证实,能用的东西全部砸了,然后我有一台相机加摄影灯,价值一万二左右失踪。另有一批新进的衣服价值二万左右,全部放在洗手间泡水了。    报案了,警察叫我提供离婚证和相机那些设备的发票。我妈妈这二天从老家给我寄过来。我再拿去派去所。我不知道这样结果会怎么样?法律会对他有约束吗?

  最佳答案

何庆元律师   [湖南]    18670711198

1、他已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产罪以及盗窃罪。将受到刑罚的制裁。 2、对你造成的损失,你可以要求赔偿。

2010-06-22 00:29:10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海芳   [河北]    13832352802

他这样做,已涉嫌刑事犯罪。另外你的上述损失依法他也应赔偿的。

2010-06-21 16:01:47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已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产罪。离婚证和相机那些设备的发票有用。

2010-06-21 20: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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