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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房承租人问题?

咨询者 : fa381248 - 北京     时间 : 2012-07-27 19:09:56    状态 : 已解决



我姥爷和姥姥居住于一套房子里面,姥姥姥爷是再婚夫妻,拥有各自子女,姥姥有三个,姥爷有两个儿子。姥姥前一阵子生病住在医院由妈妈和其亲生兄弟姐妹照顾,姥爷一个人由他本身的小儿子照顾,但是小儿子不在姥爷户口本上,后姥爷去世,现在户口本上是姥姥姥爷和姥爷的大儿子三个人的名字,房屋为公房,请问承租人如何做变更,并且承租人应以什么顺序做变更?因为现在姥爷的小儿子独占了这个房子,把姥姥轰给她亲生的子女了。这样做是不是不合法?求解答,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姥爷去世后,应由姥姥为承租人,对方小儿子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权.应聘请律师提供代理

2012-07-28 07:31:23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承租人应当是户口在承租房屋内、并且长期与原承租人一起生活、没有其他房屋居住的人,可以承租房屋。小儿子无权独占房屋。

2012-07-28 11:04:22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不合法

2012-07-28 17:00:21

单兴山   [北京]    13681181779

可以变更姥姥为承租人,小儿子的做法不合法。

2012-07-29 14: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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