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刚刚上市,就把工厂承包出去,在非个人意愿的情况下,公司决定终止劳动合同,就是裁员。且公司不让我们在辞职单上勾选“辞退”,另制定了一份《协议书》,让我们自定想要的补偿金额,同意后就在辞职单上勾选“辞职”。公司这种做法,裁员合法吗?我们应得到的补偿有多少?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012-07-28 13: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