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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咨询?

咨询者 : fa381407 - 湖北     时间 : 2012-07-28 13:39:16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原单位工作14年,各项保险已买。但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不想干了能向原单位索要经济补偿吗?如果能,应怎样计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可以索要。

2012-07-28 15:15:21

饶太益   [湖北]    15107100208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的。 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151 0710 0208。qq126 168 2086

2012-07-29 14:00:08

刘军   [湖北]    13093238219

没有签署书面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但你自己提出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为了您得到专业的法律咨询,建议你在方便的时候带相关资料到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律师。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60号。预约电话:13093238219

2012-07-29 17: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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