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遗产房一套,当初此房从开发商购入时是由大女人全款为父亲购买,所以买卖合同就由本人和大女儿签,并且在签字成交过程中小女儿全程在场,并且给另外一个在外地的二女儿打了电话确认(有证人在场),现在由于是遗产房要过户,房产局要求三个女儿都在协议上面签字,但小女儿以房款全都被大女儿拿走为由拒绝签字,所以过户被搁置,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该怎样处理?如果因为其拒绝签字造成无法过户可否要求法院判定所有权归本人所有? 另外,老人的几个女儿对于此房产分割没有任何问题,认为当初是大女儿给老人买的,现在就该归大女儿,小女儿之所以不签字,是因为钱都给了大女儿,所以她认为这事跟他没关系所以不签字,急求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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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9 08:19:16
如果房在老人名下,大女儿是要对房屋进行确权,如不能确权,则房屋按遗产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 诉解决。如不明可来电详细咨询《法治进行时》沈晶律师。
2012-07-31 10: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