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0年9月4日去单位从事厨师工作,中间无任何《合同》和《口头协议》签订,以前我符合劳动法第14条所规定,但是从2009年给我开资的工资表名头是《非全日制》自今,我想问,我的这种情况还能符合劳动法第14条所规定吗?谢谢!
若你符合劳动法第14条规定,只要劳动法不变你就符合。与工资表名头没有什么关系。
2010-06-21 19:45:10
你好! 此条已经回复过。
2010-06-22 23: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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