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别人发生争执,对方先动的手,住院得知此人为警察。此事应该怎么处理。求解。
首先打仗属于混合过错,双方对都有责任。对方住院,在出院后如果向你主张赔偿,你可要要求他出示诊断书。看所受伤害是因为这次争执(打仗)所引起的,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有你承担部分侵权责任,如果没有你就不用承担。
2012-08-05 09: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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