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交通事故导致脊椎骨折,但未构成伤残,只做了三期鉴定。司法鉴定的结果是营养期60天,护理期90天,误工期150天,但是由于在此期间,医院开的病假到期我就继续上班了,现向对方索赔,对方拒付,所以我需要去法院起诉对方,但这个误工期的费用我的情况怎么算,是按实际工资的减少呢,还是按照司法鉴定的结果来计算呢?本人在苏州工作,希望能有苏州的朋友帮到我,因为我要准备去法院上诉了,希望能得到各位的帮助,谢谢、、、、
按实际情况计算
2012-07-30 07:10:40
建议你向当地律师咨询相关项目的赔偿标准。
2012-07-30 07:25:34
你好,浙江台州误工费目前是按98元/天计算。地方不同,计算标准亦不尽相同。
2012-07-30 07: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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