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为货运代理公司,受委托,为某司一批进口货物清行代理清关。我司再委托给一报关公司,后因报关的公司的失误,导致这票货物延时至两个月后才清出关。在清关过程快一个月时,我们曾通知某司,因某些原因,在这个行业来说,出现这样的情况,不要货物很正常。因此,就说这个货物拿不出来了,某司做出回应,他们会在国内采购一批仿制的货物进行应急,并要求我司一定要清出货物,为期一个月,若清不出来,到时还是需要再购买一批进口货物。 货物的金额比较大,我们想办法去清关,一个月后货物才被清出来。整个事情费用2个月左右。对于这个事情,某司要求我司对应急所购买的产品进行承担费用,我司不同意,不知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