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女方分居一年多,一直联系不到人,请问我该如何提出离婚,并且我现在人在广东,家是湖北人,女方是贵州人,可以在广东起诉吗?
如果广东是你的居住地,可以在广东起诉。由法院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2010-06-21 22:45:07
1、以分居为由离婚,一般是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并需要取得相关证据;2、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一般应到女方所在地贵州起诉。
2010-06-21 23:28:49
起诉解决。分居前经常居住地。
2010-06-22 20:57:37
你好! 以分居为由离婚,应当是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并需要取得相关证据:=;你应到女方所在地贵州起诉,因为女方已经离开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
2010-06-22 23:06:08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QQ465898668答复如下:可以在广东起诉离婚。
2010-06-24 09: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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