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窗户就能看到男生宿舍。每次那些男生洗澡完后就有裸体出来。这种事情都有很多次了,学校根本不解决。17号那天下午我又看到有几个学生裸体出来,我打电话到学校没人接,打电话报警,警察说这些不关他们的事也管不了。叫我找他们学校领导。当时教官也在场没有制止我也把情况说给他们教官听也是置之不理。我有个女儿12岁她也看到那些男生裸体,后来我老公就很气愤拿着刀到学校去,只是想吓吓那些学生。后来教官也帮着我们打那些学生,报警后警方也没有赶到现场。过后有几个学生的身上有点皮外伤。。。我想请问一下,这样的事情我们要负什么责任。学校又承担什么责任,还有警方承担什么责任,
你好! 对方的行为无论是否正确,你们都应当通过合法手段解决,打人就是不合法的行为,造成他人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就涉嫌犯罪了。你老公持刀到学校的行为已经很严重了。对方有错在先不是你可以打人的抗辩理由。
2010-06-22 22: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