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给某工程公司以私人垫资的形式给他方供应水泥,中间挣个差价,现在到收款时候,他方需要公帐对公帐的形式进行汇款,我没有公帐,如果通过朋友的公帐汇款,是否涉及到税务问题
会涉及到税务的问题。
2012-08-05 16:32:2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