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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中,人亡、车废,律师分两个案件受理,收取双份律师代理费合适吗??

咨询者 : fb139777 -     时间 : 2012-07-31 09:00:02    状态 : 已解决



交通事故中,人亡、车废,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律师要求将案件分成人身死亡案和车辆损失案来进行打官司,目前每个案件又都是有二审的过程,律师按两个案件来收取律师代理费,这样合适吗?算不算高收费?在此之前还收取过5000的立案费?这样收取费用合理吗?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本案可以合并办理。

2012-07-31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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