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份,我与公司A签定了劳动合同,以外派的形式到公司B工作,已经过了试用期,现在觉的工作不是很合适,昨天就向公司A提了辞职,可是公司A不批准,说至少要工作满3个月才可以辞职,现在走得赔偿公司A的经济损失,请问公司A的这种做法符合劳动法吗?我该怎么办?还有接近一个月工资没发给我。
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2012-08-02 10:14:21
您好,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诉
2012-08-02 11: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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