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律师,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劳动者多次迟到(无考勤记录物证的情况下)为由来认定该劳动者工作考核不合格?如果以此为由解聘是否合法?
不可以。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2012-08-03 11:16:18
可以作为考核标准,但用人单位要有证据。
2012-08-03 1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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