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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标的物与实物不符,是否构成违法??

咨询者 : fb139777 -     时间 : 2012-08-03 13:00:01    状态 : 已解决



卖方与买方签订订货合同,合同条款里明确约定了所需设备的构成材料。例如变压器,合同约定其线圈构成为铜线;但卖方在实际制造中,未经买方允许,擅自将铜线换成铝线,以此降低成本。如果买方知道了内幕,是否可以起诉?该行为触犯合同法那些条款,具体怎么处理并判罚,请懂法的大侠不吝赐教!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合同标的物与实物不符,卖方的行为属于违约,买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2-08-03 13:31:00

伊亚林   [浙江]    13989633513

卖方的行为属于违约,买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012-08-03 13:34:19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卖方的行为属于违约

2012-08-03 1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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