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脚疼休病假3个月,期间未有工资,现在公司说时间太久,需要解除合同,我就职于宝鸡市第一建筑公司,请问这合适吗
单位的做法违法,非因工医疗期内,单位应按月给你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的报酬。
2012-08-03 20: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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