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为24小时休息48小时,一人在夜间上班时间死亡,早上同事交接时,以为还在睡觉,在早上在上午11点多发现人没有呼吸,后叫120及110,那时经确认人已经死亡。是否认定为工伤。单位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工作场所上班时突发疾病死亡的,构成工亡,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012-08-03 21:23:48
属于工伤,单位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不提出申请,你们家属可以提出申请。认定工伤后,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相应赔偿。
2012-08-07 16:09:12
可以申请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建议立即委托律师为您代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需要更详细法律咨询可以联系我。咨询电话:一三八二零二八八一二六
2012-08-08 1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