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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1遇难?

咨询者 : fa383256 - 北京     时间 : 2012-08-04 07:18:07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妹妹在7.21大雨中遇难,尸体在十二渡打捞上来。她生前在门头沟昊海建筑公司第九处工作,吃住都在单位。单位领导说给她拍了工作,但不是外出就在单位内工作。我们也不知道具体的,单位都是他们的嘴再说。我该怎么办?能认定工伤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单位不能出具证据证明单位的说法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工亡

2012-08-04 08:33:09

沈晶   [北京]    13520174402

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2012-08-04 09:46:10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应认定为工亡

2012-08-04 11:20:26

单兴山   [北京]    13681181779

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

2012-08-04 15:19:31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构成工亡,你们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亡并进行工亡认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亡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应当在工亡事故发生后一年时间内申报工亡。

2012-08-04 17: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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