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建筑公司工作,公司是十五号发工资,可是二月份的时候公司在做工资调整,因为公司工地上的职工对于工资要求增加,所以工资在十五号就没发,二月初的时候工地上的组长卖废铁交回来给我2万多,当时老板从我这里拿了四万做借款,后面还了回来,我暂时放保险柜以便发工资所需,2月14号又交回来1万多元。我都放在保险柜里。当时21号房地产这边发放工资,而我建筑这边的工资表没做出来,快到下午下班的时候我才拿到工资表,当时也发放不了工资,全部锁着保险柜里,也通知了工地上的队组人员,可是22早上来我的保险柜就被撬,现在公司要求我做赔偿,公司配了保安,但是保安也没有听见小偷的声音。现在公司追究我的库存超限责任,要求我赔偿15000元,公司怎么做是否合理。 现在我急需知道我该怎么做。现在我急需知道我该怎么做麻烦专家给予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