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骑摩托车把人撞伤,赔偿了2W医药费后,对方就没有再找过我。原因是对方有医疗保险,去武汉住院治疗后报销了医药费,今年就又来找我索要误工费,请问合理么?对方在交警队做了十级伤残鉴定。还索要3W,却没有任何凭据。就是在白纸上面他自己写的数字。请问我该如何应对。
你好,可以让对方起诉,该请求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
2012-08-05 23:24:12
你好,对于不合理赔偿,可予以拒绝的。
2012-08-06 21: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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