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带他的钱给别人用的,现在用钱的那个人跑了,我又没钱还,无力偿还,就到外地打工了,他会不会通过我原住地的法院、派出所找熟人通过公安联网,叫我所在地的派出所查我?因为我上次去我所在地的银行办业务,突然被两个派出所的同志拦住,问我一些情况,在哪上班,在哪住啊。(另外我原来因寻恤滋事被判过5个月的拘役)派出所出面问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我怕他找来问我要钱,我现在打工都不容易,心里害怕。
你是债权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并未构成犯罪,不因担心公安派出所会为此事而抓你,法院也不会抓你。但如果对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法院会通知你出庭应诉和开庭的。至于你的寻衅滋事案件,因为已经判决了,公安机关可能对你也只是例行检查。
2012-08-06 10:04:47